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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任 壯 趙維婷)針對“按病種付費”、實施藥品基準價管理和臨床路徑管理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國人大代表、江蘇康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肖偉建議,第一,在目前眾多中成藥缺乏西醫病名表述的情況下,建議由政府主管部門出臺統一的中醫、西醫的病-證對照表,以便于按“病種”支付的實行,或采取中、西藥按一定比例報銷的方法,給中藥以用武之地,更好的推動中醫藥為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保障服務。
第二,在“基準價”制定和保險支付上對創新藥物給予一定期限的價格優惠待遇,以鼓勵創新藥物研發的積極性,促進民族醫藥產業可持續發展。
第三,在實施與臨床路徑管理相結合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之前,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統籌安排,頂層設計,出臺臨床路徑制定過程中的用藥總體原則,根據病種特點,組織專家綜合評審已建立的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臨床路徑的科學性、合理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