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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輪深化醫改的進程中,國家將采取‘按病種付費’等措施,來確定基藥和醫保目錄品種及定價,這對于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減輕群眾負擔具有積極作用,應大力支持。”全國人大代表、江蘇康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肖偉說,“但是‘按病種付費’可能將導致使用中藥無法報銷或影響中醫藥發展。”
針對“按病種付費”將導致使用中藥無法報銷的局面、藥品基準價管理對創新藥物的政策支持不充分、臨床路徑管理中藥用藥比例偏低,影響了中醫藥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作用發揮等問題,在新一輪深化醫改的進程中,基于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肖偉代表又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目前眾多中成藥缺乏西醫病名表述的情況下,建議由政府主管部門出臺統一的中醫、西醫的病-證對照表,以便于按“病種”支付的實行,或采取中、西藥按一定比例報銷的方法,給中藥以用武之地,更好的推動中醫藥為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保障服務。
第二個建議是,對于基準用藥方面,希望這不僅是創新中藥,整個的生物醫藥產業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對創新藥的支持上應該給予一定限度的保證、支持和支撐。在“基準價”制定和保險支付上對創新藥物給予一定期限的價格優惠待遇,以鼓勵創新藥物研發的積極性,促進民族醫藥產業可持續發展。
第三,在實施與臨床路徑管理相結合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之前,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出臺臨床路徑制定過程中的用藥總體原則,根據病種特點,組織專家綜合評審已建立的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臨床路徑的科學性、合理性。同時,建議在今后的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臨床路徑制定中,要關注積極開展上市后臨床再評價研究并能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循證證據的創新中藥品種,以便于動態、及時地推廣應用最新的研究成果。
最后,建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相關專家開展新醫改對中醫藥影響的系統分析和評估,針對與新醫改不協調的重點問題提出配套的解決措施,確保在新一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程中,保護中醫藥地位與中藥行業發展大局,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