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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正式出臺,意見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總要求,借鑒國際藥品采購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藥物采購經驗,堅持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方向,在實行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公開透明的基礎上,重點推出了分類采購的改革舉措,同時提出了“藥品集中采購要有利于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有利于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有利于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有利于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重組、公平競爭,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四個有利于的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明確了國家針對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價格談判機制,明確了國家鼓勵省際跨區域、專科醫院等聯合采購,將采購周期明確為一年一次等重大改革舉措。”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肖偉基于指導意見的基本原則,結合現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肖偉代表建議進一步改進藥品集中采購的管理和運行機制,建立全國統一的藥品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嚴格禁止藥品集中采購的“二次議價”。“當前一些地方允許醫療機構對省級集中采購的中標藥品進行‘二次議價’,或以‘托管’藥房形式變相進行二次議價,這種做法嚴重破壞藥品集中采購的權威性,并進一步加劇了藥品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和腐敗行為滋生,強烈呼吁國家有關部門明令禁止。”肖偉代表表示。
此外,肖偉代表建議在新獲批上市藥品集中采購議價過程中,對于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顯著的,獲得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的藥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產品質量,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質量、療效、安全性具有顯著優勢的藥品,給予一定的市場準入價格扶持政策。